5月18日下午,武漢82歲的太婆樊安蘭不慎被一輛自行車撞倒,不想,肇事大學生陳某送她到醫(yī)院之后,竟因沒錢為其交住院費劫持了一名女醫(yī)生,從而改變了人生軌跡。目前,陳某因涉嫌綁架已被警方刑事立案。
事發(fā)后,有傳言稱,樊安蘭的家屬曾要求陳某賠償30萬元,這導致陳某一時難以接受,從而走向極端。記者從多方面了解到,該說法系誤傳。武漢市公安局青山分局一位辦案民警說,在做筆錄時,大學生陳某也未提及被索賠一事。
大學生行為
是否構成綁架罪
事發(fā)時,青山區(qū)公安分局巡警大隊副大隊長張威假扮司機上了警車,張威還原了警車上的一些細節(jié)。
陳某一上車,情緒有些緩和。陳某還說他失戀了,女朋友找了各個方面不如他的一個人。在車上,陳某也吐露了劫持人質(zhì)的原因,他想逃離,但樊安蘭婆婆的兩個家屬都是男的,他控制不住,看到段醫(yī)生是女的,就劫持了她。
陳某雖然持刀挾持人質(zhì),但并不是為了勒索錢財,人質(zhì)后來也成功獲救,這構成綁架罪嗎?
常年辦理青少年刑事案件的湖北省優(yōu)秀公訴人李瑛表示,陳某的行為確實符合該罪的主客觀要件。李瑛介紹,根據(jù)刑法規(guī)定,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下述三種情形之一的行為,就應當立案偵查: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;綁架他人作為人質(zhì)的;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。
另外,有網(wǎng)友稱陳某有可能是在情緒失控的情況下精神失常。李瑛說,陳某的精神是否失常必須進行法醫(yī)鑒定才能做出結論。
父親稱
兒子四歲時頭部受過傷
出事之后,陳某的父親來到青山區(qū)公安分局。他告訴民警,陳某小時候曾經(jīng)從4米高的田埂上摔下,頭部受過傷?!皞煤螅匠6纪?,遇到刺激就會沖動發(fā)脾氣、摔東西?!?/p>
陳父還問民警,“兒子從哪弄的刀?”他不解,兒子在家一直很孝順聽話,沒有帶刀的習慣。據(jù)現(xiàn)場民警透露,這是一把很常見的折疊水果刀,打開后總長20厘米左右,刀柄上有一個類似鑰匙串的掛飾。
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優(yōu)銀律師認為,大學生陳某劫持他人為人質(zhì),但未對人質(zhì)造成人身傷害,建議從輕處罰。
對話陳某:
我很后悔,當時情緒失控
在警方一樓的審訊室外,記者通過視頻直播看完了整個審訊過程。在審訊過程中,陳某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供認不諱?!白约鹤龅氖伦约贺撠煛保诳诠┥虾炞忠膊缓?/p>
在審訊室里,陳某還再三問警察:“我到底要判多少年,會不會判得很重?”和警察交談過后,他逐漸冷靜下來:“說真的,我當時都想殺人,后來警方跟我談了后,我逐漸冷靜下來了,我這樣做不對。”
送往看守所的間隙,記者抽空與他進行了一次簡短的面對面。
記者:在車內(nèi)跟人質(zhì)談了什么?
陳某:我跟她談愛情,她跟我談人生。我們談了很多。
記者:后悔不?
陳某:后悔,不該這樣做,我當時確實情緒失控。
記者:知道后果不?
陳某:我懂法,知道后果……
我懂法,知道后果。我很后悔,我不該這樣做,但我當時情緒失控了。